作者: korking52013 (大將軍) 看板: Baseball
標題: [公告] 水桶名單
時間: Wed May 30 01:40:01 2012

板友檢舉


文章代碼(AID): #1FnEgBD8 (Baseball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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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──◢◣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
駁斥──────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( 優質論文)
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──◢████◣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事實當證據( 辯論社)
應該出現 矛盾────◢██████◣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( 論壇)
的元素 攻擊態度◢████████◣質疑對方的態度和口氣 ( 匿名版)
人身攻擊偏見▄▄▄▄▄▄▄▄▄▄▄攻擊身份和能耐幹你娘(小朋友)



sawkuanwoo板友

簽名檔中有國罵


水桶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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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大將軍豪洨專區FB粉絲團" http://goo.gl/8Z8P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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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2.122.218.244
※ 編輯: korking52013 來自: 122.122.218.244 (05/30 01:40)
proman614:這樣也能... 05/30 01:41
anper:本來就能 1F第一次看棒球版? 簽名檔屬於內文 05/30 01:41
Lion0713:呵呵 05/30 01:43
wagner:他又不是要罵人 腦筋不需要這麼死 05/30 01:43
proman614:檢舉他的人可能是跟他有仇吧 呵呵 05/30 01:45
xx60824xx:這根本是要乎死阿= = 05/30 01:47
girl10319:沒仔細看沒注意到欸... 05/30 01:48
agantw:法匠 這樣子那些好的簽名檔是否要做「棒球板專用消音版」? 05/30 01:58
LionFans:簽名檔是自己可以選擇的不是嘛? 發文前要確認很正常吧 05/30 02:00
rei196:大將軍抱歉了我覺得你這法規該修了,簽名黨也管管太大 05/30 02:00
組務都有說過了 簽名檔視同內文一部分了......
文章代碼(AID): #1Dx8FNfB (CourtBasebal)
※ 編輯: korking52013 來自: 122.122.218.244 (05/30 02:02)
LionFans:沒辦法 規則不訂死一點 很多人遊走灰色地帶 05/30 02:02
success0409:組務有判例了呀...... 自己發文不小心 怪板規嚕? 05/30 02:02
※ 編輯: korking52013 來自: 122.122.218.244 (05/30 02:04)
knightsuj:住海邊? 05/30 02:03
DDD2002:這規則不是第一天了,噓的人? 05/30 02:04
Archi821:以前沒有這版規,是很多人要求的。 05/30 02:05
kobebryant08:要不然會一堆人鑽漏洞啦 推別人罵國罵的推文桶不桶? 05/30 02:06
agantw:我就是反對這個規則,管他是組務認定還是我老爸認定! 05/30 02:06
Archi821:以前是禁噓ID、簽名檔,就有人抗議說簽名檔也是內文 05/30 02:07
cover543:版規確實有 處理沒任何問題 嫌管太多的要去問檢舉的人 05/30 02:08
cover543:難道要版主也來個"沒關係啦~" 05/30 02:08
laihom0808:根本就不算國,哪來的國罵,不知道哪裡來的名詞 05/30 02:08
laihom0808:限制一堆,棒球版要不要改道德版阿,酸文也禁一禁好了 05/30 02:09
laihom0808:連綽號也要管,又不開放投票,文字獄玩的真徹底 05/30 02:10
laihom0808:如果版主只是依循前法,沒有自己的意見,那為什麼要選?? 05/30 02:12
success0409:記得之前開放投票 然後 wwwwww 05/30 02:15
ElJohnson:一定是之前大家不自律才有這些版規的嘛 唉... 05/30 02:16
whj0530:有啥好噓的 不就規定在那了... 05/30 02:21
rappig:板主自作主張也是會被罵啦 照規定走就對了 05/30 02:22
laihom0808:不合理的規定本來就有討論的必要,規定是死的,人是活的 05/30 02:25
success0409:上次某打擊教練給大家討論後的結果是? XDDD 05/30 02:25
laihom0808:不就把投票收回去了嗎??小組長最大阿,說禁就禁 05/30 02:26
success0409:那說要給大家討論呢 還是開放吵架呀 05/30 02:27
whj0530:某打擊教練後來不是都禁嗎 05/30 02:28
doris1016:是組務規定的 應該就沒話說了吧... 05/30 02:29
laihom0808:某打擊教練=某台灣之光,黃金聖衣的力量 05/30 02:30
laihom0808:禁了那麼多,解桶之後還不是一樣,沒看出來有進步 05/30 02:31
agantw:那我們以後改用「斡」這個字好了 05/30 02:32
laihom0808:還有當初競選政見都沒兌現,是否也屬廣告不實XD 05/30 02:33
Bearcome:台灣法律訂那麼多 也不見犯罪率下降 05/30 02:33
kuyung:被組務警告肯收斂一點了喔? 05/30 03:13
purpleboy01:不遵守規定在那該 跟超速怪偷拍一樣 05/30 05:09
mike0327:不爽不要用 05/30 05:18
Kouzuki:惡法亦法,怪不得人,保重 05/30 05:28
shaichi5566:管很寬 05/30 06:42
miarika123:啊怎麼當初沒看你們繼續爭 現在踩線哭哭喔 05/30 07:19
capssan:愛挑戰邊緣 死了在來哭哭 標準中二 05/30 08:19
WeAntiTVBS:那我就覺得罰則太輕.才15天 出來後還是一樣 沒效果 05/30 08:22
PlayStation3:樓上不管一下就會覺得癢? 05/30 08:46
LoLoLuan:不過我也覺得15天有點短 05/30 08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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